发布时间:2021-03-24
负责科学技术、社会事业、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牡丹江大学(牡丹江广播电视大学)、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牡丹江技师学院。
联系市民宗局、市红十字会、市社科联、市科协、市残联,市老科协,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医学院、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