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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调整雪乡国家森林公园门票及观光车票价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4-09-06 来源: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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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黑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近期召开调整雪乡国家森林公园门票及观光车票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3.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4.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5.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及产生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36名。其中:消费者15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经营者3名,利益相关方3名,由市文体广旅局推荐专家、学者2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聘请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13名,分别由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广旅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各推荐1名

、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3家,由市发展和改革委邀请。

四、旁听人员

旁听人员3名,应具备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的条件。市发展和改革委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情况,报名顺序选取。

凡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员、旁听人员,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持有效证件至市发展和改革委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科报名

联系人:刘红  联系电话0453-6231619

特此公告。

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6

来源: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撰稿:刘宏伟

校对:刘红

一审:张剑锋

二审:孔昱人

三审: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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