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住建厅提供材料,截至2021年12月5日,黑龙江省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高达52.4%,其中,佳木斯、绥化、鸡西、黑河、哈尔滨五市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分别高达74%、70%、67%、64%、63%。在县市区层面问题更为突出,有43个县市区占比超过50%。依兰县、依安县、克东县、拜泉县、肇州县、鸡东县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抚远市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绥棱县、塔河县等14个县市没有建设雨水管网。
二、整改目标:推进全市县级以上城镇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逐步提升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比例。
三、整改措施
1.新建城区及城区内新建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制。
2.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制定2022—2025年项目建设改造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建立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3.2022年12月21日前,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全面排查,摸清建成区合流制排水管网现状,更新、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4.2025年12月底前,以年为节点组织各县(市、区)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对所辖县(市、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5.加强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污管网巡查养护,及时发现雨污混接、错接、破损情况并实施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系统谋划,科学制定建设计划。一是系统排查排水管网现状,在管网密度低、收集能力不足区域,规划新建管网,对运行超30年及存在破损塌陷等严重隐患的管线,全部纳入改造计划,全力推进雨污合流管网分流改造,做到“应改尽改”,形成建设任务清单。二是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与人口分布,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科学测算污水收集量,合理确定管网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三是统筹考虑现状问题、施工影响与工期要求,编制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分年度建设计划,为项目有序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精准摸排,全面更新基础台账。一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管网普查与检测评估,全面掌握管网位置、埋深、管径、材质等基础信息及错接、混接、缺陷情况,建立台账;二是以普查评估成果为依据,及时优化调整分年度建设计划,将错接混接整改等紧迫性强、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优先增补入库,并同步优化施工方案,力求精准施策,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有序实施,圆满完成建设任务。2022-2025年,全市依据优化后的计划,集中资源,全力推进。一是紧盯政策导向,深化项目前期,积极争取政府一般债券、增发国债等上级资金支持,有力保障项目建设需求;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材料进场、关键工序、竣工验收实施重点管控与全过程跟踪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隐患、快速完成整改,高标准完成建设内容;三是建立部门定期会商机制,统筹协调管线迁改、交通组织等跨部门难题,最大限度降低施工队市民生活影响,保障项目高效、有序实施。至2025年底,全部建设计划圆满完成,累计新建改造合流管网305.4公里,为持续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提供了坚实支撑。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17194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邮政编码157000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委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来源: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撰稿:刘祥
校对:李程
一审:陈思行
二审:王剑宇
三审:孙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