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政策解读: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0-08-31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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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8年省政府令第3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年民政部令第48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的通知》(黑民发〔2017〕56号)文件要求。

  问: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有哪些?

  答: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8年省政府令第3号)及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要求,对应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3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59项,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项。

  问:《通知》的有关要求是什么?

  答: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跟踪督导工作;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公示办事指南,提高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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