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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景区详控规划的编制、修订和景区管理。规划的编制和修订由管委会牵头组织,经牡丹江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

(二)负责制定景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规划审批景区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由牡丹江市政府或省政府审批;

(四)负责对整个景区的开发、建设、保护和旅游服务行业进行管理;

(五)完成省政府和牡丹江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内设机构

(一)政治部 负责管委会党的建设、组织、宣传、劳动工资、福利、人事、调配、考核奖励、劳动人事监察、人事档案和日常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信访接待和离退休人员管理。

(二)办公室 负责情况综合、调研、协调和服务;负责管委会的政务、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召集和记录工作;负责大型会议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机要、后勤服务、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政务公开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督办、催办、协调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三)财政局 负责管委会的财政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产评估;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对管委会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经费和预算外资金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审计工作;负责争取落实资金;负责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景区物价、统计工作。

(四)规划建设局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有关法规、条例;负责参与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及组织实施单位;负责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预审工作;负责景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审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报建申请书审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审批,代发《施工许可证》工作;负责景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负责景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五)国土资源环保局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省、市相关法规、条例等;负责景区内土地、矿产、水生生物、野生动植物、水体等各类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审核,负责景区内环境管理、监测及各类污染的防治,协调监控镜泊湖高水位运行和林木采抚。

(六)社会事业管理局 负责景区船艇总量控制,船艇年度下水营运审批;负责景区牌匾、广告的审批、管理;负责景区旅游产品市场准入和经营管理工作。

(七)旅游管理局 负责旅游业各法规的宣传,研究拟定景区旅游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对外宣传、促销,负责经营单位开业、歇业、申报、批复和向上级部门申报,旅行社、星级宾馆的评定工作等;负责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导游人员管理培训等;负责景区资源普查、旅游统计、受理旅游者投诉、建设维护镜泊湖旅游信息网。

(八)行政执法局 行使《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绿化、景容、景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景区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察,并按有关规定强制拆除不符合景区规划要求的建筑,依法查处违章违法行为。

班子成员

李东军:日常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局。

杜  勇:负责南湖景区旅游管理及镜泊湖区域内水路运输、港口服务工作,分管南湖景区服务中心、船艇码头服务中心。

李振国:负责常务、综合执法、安全生产、信访、营商环境建设、湖长制和景区水量调控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执法局、镜泊湖水库管护中心、行政执法监察大队、东京城水产试验站。

联系市信访局、应急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水务局、宁安市政府、市水文水资源中心、国网牡丹江供电公司、镜泊湖发电厂。

张海军: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和群团工作,分管政治部、工会。

联系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巡察办、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委、妇联、网信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驻牡特战旅。

陆  军:负责景区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园林环卫、航务和港口管理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环保局(地质公园网络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管理局、园林环卫中心、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市航道管理处)、海事局、科技局、民宗局、东京城林业局、中国铁塔牡丹江分公司、宁安农场、海林农场。

李习君:负责景区旅游管理、招商引资、综合统计工作,分管旅游管理局、门区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票务中心。

联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体育局、教育局、统计局、经济合作促进局、气象局、新闻媒体、文联、铁路部门、机场部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国内外旅行社、省内外大专院校。

王  丹:负责景区治安、交通、安全保卫和警卫工作,分管镜泊湖公安分局。

联系市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支队、军分区、驻牡部队。

马晓群(三级调研员):协助抓好常务和综合执法、安全生产工作。协管办公室、财政局、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监察大队。

对市疾控中心镜泊湖分中心、镜泊湖卫生监督所的业务工作进行管理。

联系市人大、政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防办、保密和机要局、档案馆(史志研究室)、东安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景福街15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6996818

负责人:李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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