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简介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一、主要职能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市委办公室对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配合市委办公室对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负责研究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请示市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明确由市政府落实的工作、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六)负责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七)负责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组织、推进、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等工作。

(八)负责审核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要求转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及有关机关事务、公务接待管理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和公务接待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划、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县(市、区)机关事务和公务接待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业务综合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市直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工作。

(十一)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管理方面的建议。负责党政办公中心专项运行经费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市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标准管理。负责市党政办公中心及指定办公区域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权属管理。负责调配办公用房。负责办公用房物业、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平台。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

(十三)负责拟订市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现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的办公服务工作。负责上级下派我市挂职、任职的厅级干部周转房住地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五)制定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的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市领导及指定范围的办公场所的服务保障和会议服务。负责和指导党政办公中心和指定区域的后勤服务、餐饮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市有关重大活动和市重要会议的事务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接待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在我市召开的会议。承担市领导和市直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纪念品和奖品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安排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副厅级以上、我省和其他省市副厅级以上干部及国内重要企业财团、知名人士,配合有关部门安排接待外国官方团组、重要外宾、港澳台知名人士。

(十七)负责党政办公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指定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领导同志交办的机关事务和公务接待工作。

(十九)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与市财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市党政办公中心集中办公区及指定区域的办公用房,上述区域单位的其他资产和国有资产由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物业、调剂、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处置等管理职责由市财政局负责。

二、内设机构

(一)常务秘书室。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的对外沟通联络和协调安排工作。承担两位以上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的协调安排工作。负责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综合。承担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等方面工作。

(二)一科。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交办的调查研究和情况综合反馈工作。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单独召开的会议和考察调研、走访慰问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件转办和领导交办的信件处理、信访等工作。

(三)二科至五科。分别承担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分管的综合经济、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公共安全、产业经济、城市建设和国土开发保护、社会运行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按领导同志要求做好相关文字综合、公文处理、会议会务、调查研究、督办协调等工作。

(四)文电科。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文件体例格式把关、文字审核、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印鉴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政府机关公文业务指导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对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对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涉及市政府的网民留言回复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涉法方面工作。

(六)市政府督查室(建议提案联络科)。承担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明确由市政府落实的工作、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承担市政府与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系工作。承担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承担审核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承担在公路、城市道路、桥梁设置检查站的审核工作。

(七)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科与其合署办公)。承担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等工作。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等工作。

(八)市政府总值班室。承担市政府总值班、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信息报送等工作。按照有关领导要求,转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九)会议科。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协调,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承担市政府全体成员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审核把关、网络视频会议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秘书科。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公文运转、信息安全、信访、综合协调、保密等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采购、网络维护等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有关会议的筹备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综合反馈等工作。承担市政府工作证件制发工作。

(十一)财务审计科。承担市政府办公室、驻外办事(联络)处财务管理及所属单位、管理单位财务审核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党政办公中心专项运行经费和市直机关接待经费的管理工作。

(十二)资产管理科。承担市直机关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标准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权属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办公用房的清查、资产统计,以及办理、管理办公用房权属证书工作。承担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立项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调配办公用房工作。管理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平台。承担办公用房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管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拟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十三)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公共节约能源资源管理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市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市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评估工作。

(十四)行政事务管理科。拟订市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现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的办公服务工作。负责上级下派我市挂职、任职的厅级干部周转房住地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承担市领导及指定范围的办公场所的服务保障和会议服务工作。指导集中办公区和指定范围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党政办公中心集中办公区和指定区域的后勤服务、餐饮和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市有关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事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单位车辆的配置、调剂和报废更新的统一申报工作。承担市领导和市直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纪念品和奖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预算编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招投标和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检查指导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业务综合工作。指导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五)接待管理科。负责安排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副厅级以上、我省及其他省市副厅级以上干部及国内重要企业财团、知名人士,配合有关部门安排接待外国官方团组、重要外宾、港澳台知名人士。负责指导县(市、区)接待管理服务工作。

(十六)接待联络科。负责接待服务保障工作的内外协调联络。负责党政代表团、市级领导赴外地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的协调联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接待国家、省在我市召开的重要会议。负责与省内外接待部门的日常联络工作。

(十七)安全保卫科。负责党政办公中心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指导党政办公中心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集中办公区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党政办公中心信访秩序。负责全市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人事科。承担机关、所属单位和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出国人员政审等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学习活动等的安排和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的联络、指导工作。承担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单位后勤员工培训工作。

(十九)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管理单位党群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厉国伟(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协助宋景东同志分管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常务秘书室、一科、三科、四科、政策法规科、市政府督查室(建议提案联络科)、代管人事科。

朱冬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分管资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安全保卫科。

倪文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分管秘书科、财务审计科、行政事务管理科、接待管理科、接待联络科。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工会工作。

付国良(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二科、五科、文电科、市政府总值班室、机关党委。

许久玲(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工作。

刘闯(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分管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会议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和市政府机关服务保障中心(所属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12号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3-6172041

负责人:厉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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