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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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作本报告。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政府办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条例》贯彻落实,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和义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文件24,编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报》6,并按要求定期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渠道向社会大众主动公开。

  (二)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协调各地各部门,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审核把关答复文书。全年共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全部办结。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到了信息属性源头可溯、风险可控,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执行市本级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到“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

  严格按照《条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依法规范。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进度、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改进不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25

  10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2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2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4

  2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5

  0

  0

  1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完成了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部署的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与市政府各部门主动沟通不够,在强化全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一盘棋”意识上有待加强。

  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学习交流,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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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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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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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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