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8>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市人防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市人防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市人防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做好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53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2018年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政务人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实效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公开实效,推进人防各项建设,助力全市经济发展。
一、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1.推进决策公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的要求,除依法依规保密的内容外,对人防工作中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对建设性意见积极采纳并通报有关情况。(机关党总支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2.推进重大事项公开。公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重要人事安排,重大管理事项及领导班子廉政勤政建设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机关党总支、财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落实)
3.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全面公开人防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更新发布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更新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权力规范运行。(执法科负责落实)
4.推进人防服务公开。公开我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业务的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窗口权限等情况,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示,为服务对象办事提供便利。(执法科负责落实)
5.推进法规政策公开。主动公开和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动态更新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凡属“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上网公开发布。(执法科负责落实)
6.推进党务办务公开。更新完善干部管理、事务管理等制度内容,主动公开党组议事清单和工作规则、党建工作制度等党务规范性内容,加强宣传党建等重点专项工作成果。(机关党总支负责落实)
二、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1.做好人防政策解读。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为重点,针对服务对象、普通群众、基层人防部门等不同层次人群,对国家、省市近年来出台的人防政策法规和重要文件进行专题解读和集中发布,增进社会认同。
2.回应群众关注热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双提升”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安全管理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等,组织做好舆情收集,及时了解群众关注、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并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做好回应工作。
3.拓宽政务公开载体。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资源,宣传人防法规政策、防灾减灾常识、人防基本知识等,公开重大人防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进一步提高人防部门的社会关注度。
三、加强政务平台建设
1.完善政务公开服务体系。在人防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上及时公开服务电话、工作人员信息、公共邮箱、公开指南、部门职责等信息,及时受理群众依法依规提出的公开申请,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及时答复、查处和反馈,促进和推动人防工作。
2.健全微信公众号功能。进一步加强人防微信公众号建设和管理,建立重要人防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加强人防微信公招专栏式发布,增加图片、视频类信息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将人防公众号平台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四、 保障政务公开实效
1.调整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我办完善了由办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主抓、综合科协调、各科站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新的党组分工情况,我办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办党组书记、主任贾林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沈振山同志为副组长,各科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明确专人负责,处理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人防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人防信息严格依据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审查,明确涉密等级、公开范围,杜绝失泄密事故。加强对保密文件的审查,对已达到解密年限的文件,应公开的做好公开工作。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公开计划、公开目录、公开范围等事宜,检查指导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站年度考核中,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对不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任务的科站严格监督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牡丹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来源: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链接:
-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外交部
- 国防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部
- 科学技术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部
- 国家安全部
- 民政部
- 司法部
- 财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自然资源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农业农村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应急管理部
- 中国人民银行
- 审计署
-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国家航天局
- 国家原子能机构
- 国家外国专家局
- 国家海洋局
- 国家核安全局
- 国家乡村振兴局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海关总署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国家体育总局
- 国家信访局
- 国家统计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国务院参事室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国家反垄断局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国家宗教事务局
- 国务院研究室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 新华通讯社
- 中国科学院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中国工程院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中国气象局
- 国家行政学院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国家能源局
- 国家数据局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国家移民管理局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国家铁路局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国家邮政局
- 国家文物局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国家消防救援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省区市政府网站
- 省直部门网站
- 省内地市网站
- 市政府部门网站
- 县区政府网站
主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 邮政编码:157022
网站标识码:2310000002 黑ICP备05009563号 黑公网安备2310000200000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