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牡丹江市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4-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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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市政府《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内容、丰富载体、回复答疑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及范围。一是将我局工作职能、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局机关各科室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联系方式,在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我局网站上更新后公开。二是将我局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动态在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我局网站上公开。三是将清理后的全部审批、审核、处罚、收费等行政权力在政府政务公开网和我局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开。四是将七项行政执法工作纪律、25条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和四项服务承诺全部在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六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复议、诉讼情况。

  (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工作进行了信息公开。共公开招、投标等信息23余条。详见公开政府信息统计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58

 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4

 3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推进还不够深入细致。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继续贯彻执行新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压实责任,并及时做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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