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特编制本指南。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mdj.gov.cn/);
2.政府公报;
3.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发布。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https://www.mdj.gov.cn/mdjsrmzf/c100015/zwgk.shtml,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12号党政办公中心6楼10618室,邮编:1570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12号党政办公中心6楼10618室)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12号党政办公中心6楼10618室,邮编:157000。
联系电话:0453-6171275;传真号码:0453-6171284。
邮箱地址:www.fgwbgs333@126.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不办公。
负责人:王涛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撰稿:张鸿升
校对:张鸿升
一审:张世海
二审:刘大伟
三审:张海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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