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4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未严格按照《2019年度牡丹江市县(市)区及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及细则规定,对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海林市予以扣分。
二、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标考核机制并严格考核,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保障。
三、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标考核制度,提高各县(市)区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标考核的重视程度,确保考核的严肃性和约束性;2.科学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考评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牡丹江市县(市)区及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及细则规定进行考核,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兑现奖罚。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按照《2021年度牡丹江市县(市)区及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制定了《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考评实施细则》;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标考核制度,按照《2021年度牡丹江市县(市)区及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及细则规定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三是按照《牡丹江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考核办法》对秸秆焚烧工作进行考核,根据2021年考核结果,宁安市因发现2处秸秆露天焚烧火点而被扣分并受到惩戒,其他县(市)区均没有扣分。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7日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3—6421007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综合科
撰稿:梁仕茹
校对:王加旭
一审:梁仕茹
二审:盛 妍
三审:冯宪鹏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