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4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未严格按照《2019年度牡丹江市县(市)区及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及细则规定,对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海林市予以扣分。

二、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标考核机制并严格考核,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保障。

三、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标考核制度,提高各县(市)区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标考核的重视程度,确保考核的严肃性和约束性;2.科学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考评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牡丹江市县(市)区及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及细则规定进行考核,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兑现奖罚。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按照2021年度牡丹江市县(市)区及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制定了《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考评实施细则》;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标考核制度,按照2021年度牡丹江市县(市)区及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及细则规定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三是按照《牡丹江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考核办法》对秸秆焚烧工作进行考核,根据2021年考核结果,宁安市因发现2处秸秆露天焚烧火点而被扣分并受到惩戒,其他县(市)区均没有扣分。

五、公示时间:202211420221117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36421007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西安区西三条517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综合科

撰稿:梁仕茹

校对:王加旭

一审:梁仕茹

二审:盛  妍

三审:冯宪鹏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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