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4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1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除市教育局、市气象局以外,其余19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均未按照《牡丹江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预案(实施方案)

二、整改目标严格按照《牡丹江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完成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预案

三、整改措施贯彻落实《牡丹江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明确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响应省、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制定《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五、公示时间:202211420221117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3643020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西三条517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大气环境科

撰稿:王  

校对:吕  

一审:郭火生

二审:高甲晨

三审:卜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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