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已制定发布全省首个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工作指引(试行),以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拉动区域消费增长,保障消费者合理“后悔权”。
据了解,该工作指引是按照黑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适用于在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线下零售经营活动,且承诺提供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厂商直营实体店、品牌连锁店等各类实体店铺。
据介绍,按照工作指引规定,我市坚持“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经营者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管理能力,自愿探索开展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承诺。经营者应将适用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品种范围以及退换货的流程、时限、条件等事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工作指引还明确了异地异店退货条件、退货流程、信息管理与共享、监督管理、消费纠纷处理等方面,要求经营者应明确承诺无理由退货的期限,自消费者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不少于7日,鼓励经营者做出更长期限的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来源:威虎新闻
撰稿:威虎新闻
校对:崔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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