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黑龙江省现存煤矸石山292处,堆存总量约5.76亿吨,其中哈尔滨市4.38亿吨、七台河市5800万吨、大兴安岭地区4610万吨、鸡西市3237万吨,环境污染和隐患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科学编制煤矸石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完成方案中年度任务。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底前,完成煤矸石存量和周边环境状况再排查,形成调查报告,建立台账。
2.2022年10月底前,科学编制并经专家论证通过符合实际的煤矸石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煤矸石利用目标。2025年12月底前,采取回填采坑、平整、土地复垦以及加工利用等方式,逐步消纳煤矸石。
3.2022年12月底前,科学编制并经专家论证通过符合实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加强对煤矸石堆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
4.严格审核煤炭开发项目(包括选煤厂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报告中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篇章中须包括煤矸石综合利用和治理方案,明确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和处置方式,对未提供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的煤炭开发项目,有关部门不予上报。
5.组织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评价,2025年12月底前对产生煤矸石企业完成综合利用评价全覆盖。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2年6月,经过再次排查,委托第三方编制了《牡丹江市煤矸石储量及周边环境排查报告》排查结果显示东宁市煤矸石储量调查总数为15家,截至2022年6月底,东宁市现存矸石堆10座,储量仅约9400吨。
2.2022年10月,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东宁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在严格控制新增煤矸石数量基础上,完成现有9400吨煤矸石综合利用。
3.2022年12月,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编制了《东宁市矸石排放地生态修复处置方案》,通过开展地形测量、基础调查等工作,对工作区自然生态状况、矿山概况、矿山生态问题进行摸底;综合考虑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条件、矿山生态问题及其危害程度,以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合理选择修复措施,进行生态修复设计。2022年12月12日,东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东宁市煤矸石山存量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原有煤矸石通过卖给砖厂、填坑和作为低质煤予以处理,已不存在煤矸石山情况。
4.2022年9月13日,牡丹江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做好煤炭开发项目核准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煤炭生产企业申报项目必须提供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
5.工信部门组织8家涉煤矸石企业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已实施。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432250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委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2日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撰稿:刘梅生
校对:马秋旭
一审:马秋旭
二审:刘梅生
三审:刘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