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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已经市政府第17届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一、本次公布的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范围包含牡丹江市本级(东安区、西安区、阳明区、爱民区)所辖行政区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
二、本次公布的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估价基准日设定为2021年7月1日,具体包含集体商服用地、集体工业用地、宅基地三种用途。集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参照宅基地价格进行评估、集体公用设施用地参照集体工业用地价格进行评估。
三、集体商服用地、集体工业用地设定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条件为土地市场平稳正常、符合政策的公开竞争;宅基地设定为宅基地使用权,市场条件为土地市场平稳正常、符合政策的集体组织内部流转或有偿退出。土地使用年期,集体商服用地设定40年,集体工业用地设定50年,对使用年期无具体规定的宅基地,设定无限年期。集体商服用地、宅基地、集体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设定为1.0。
四、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
牡丹江市区集体商服用地、宅基地、集体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
集体商服用地 (40年) |
宅基地 (无限年期) |
集体工业用地 (50年) |
Ⅰ |
583 |
391 |
176 |
Ⅱ |
407 |
293 |
141 |
Ⅲ |
307 |
225 |
134 |
五、本基准地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2.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表
3.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4.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用途及适用范围
附件1
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在区域平均土地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集体建设用地,以2021年7月1日为基准日,按照集体商服用地、集体工业用地、宅基地等用途分别评估,由政府公布实施的设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级别 |
用途 |
使用年限 |
平均 容积率 |
土地开发程度 |
估价基准日 |
Ⅰ |
集体 商服用地 |
40年 |
1.0 |
“五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
2021年7月1日 |
宅基地 |
无限年期 |
||||
集体 工业用地 |
50年 |
||||
Ⅱ |
集体 商服用地 |
40年 |
1.0 |
“五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
|
宅基地 |
无限年期 |
||||
集体 工业用地 |
50年 |
||||
Ⅲ |
集体 商服用地 |
40年 |
1.0 |
“四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
|
宅基地 |
无限年期 |
附件2
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表
行政区域 |
乡镇 |
土地级别 |
||
Ⅰ |
Ⅱ |
Ⅲ |
||
东安区 |
兴隆镇 |
★ |
★ |
|
爱民区 |
三道关镇 |
★ |
★ |
★ |
西安区 |
温春镇 |
★ |
★ |
★ |
海南乡 |
|
★ |
★ |
|
阳明区 |
街道(办事处) |
★ |
|
|
铁岭镇 |
|
★ |
★ |
|
桦林镇 |
|
★ |
★ |
|
五林镇 |
|
★ |
★ |
|
磨刀石镇 |
|
★ |
★ |
附件3
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土地 级别 |
行政 |
乡镇 |
行政村 |
Ⅰ |
东安区 |
兴隆镇 |
兴隆村、乜河村、中乜河村、下乜河村、胜利村、江南村、大湾村、跃进村、大团村、小团村 |
爱民区 |
三道关镇 |
金龙村、新荣村、平安村 |
|
西安区 |
温春镇 |
立新村、西苑村、卡路村、南江村、新安村、共民村 |
|
阳明区 |
街道(办事处) |
阳明村、东江村、镇江村、裕民村 |
|
Ⅱ |
东安区 |
兴隆镇 |
东胜村、桥头村、东村村、河西村、西村村、迎门山村、岭东村 |
爱民区 |
三道关镇 |
北安村、银龙村、前进村、八达村 |
|
西安区 |
温春镇 |
温春村、桥头村 |
|
海南乡 |
北拉古村、山河村 |
||
阳明区 |
铁岭镇 |
一村、二村、三村、东新村 |
|
桦林镇 |
临江村、互利村、桦林村、工农村 |
||
五林镇 |
青西村、大兴村、长兴村 |
||
磨刀石镇 |
清平村、前进村、红星村、远景村、金星村 |
||
Ⅲ |
爱民区 |
三道关镇 |
放牛村、大砬子村、丰收村、江西村、三道关村 |
西安区 |
温春镇 |
大莫村、小莫村、海浪村、共荣村、敖东村、黑山村、新立村、烧锅村、东和村、楼房村、富民村、双龙村 |
|
海南乡 |
红星村、拉南村、沙虎村、中兴村、福兴村、南拉古村、河夹村、石头沟村、红旗村 |
||
阳明区 |
铁岭镇 |
四道村、福长村、福民村、青梅村、苇子沟村、南岔村、北岔村 |
|
桦林镇 |
南城子村、安民村 |
||
五林镇 |
北甸村、西沟村、孔街村、马北村、板院村、五岗村、庆丰村、四岗村、杏树村、洪林村、马西村、青北村、五星村、金场村、马桥村、长沟村、陈堡村、姚亮村、北兴村、五河村、西桥村 |
||
磨刀石镇 |
苇子沟村、大甸子村、富强村、六里地村、团山子村、代马沟村、转心湖村、红林村、山底村 |
附件4
牡丹江市区集体建设用地
基准地价测算用途及适用范围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确定集体商服用地、集体工业用地、宅基地基准地价适用范围。集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参照宅基地价格进行评估、集体公用设施用地参照集体工业用地价格进行评估。
土地用途 |
含义 |
集体 商服用地 |
1、商业服务业用地中的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等)、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2、特殊用地中的殡葬用地(经营性)。 |
|
宅基地 |
农村宅基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集体 工业用地 |
1、工矿用地中的工业用地、采矿用地。 |
2、仓储用地中的物流仓储用地、储备库用地。 |
|
集体公共 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
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含养老院)。 |
集体公用 设施用地 |
供水用地、排水用地、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供热用地、通信用地、邮政用地、广播电视设施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干渠、水工设施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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