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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

日期:2024-01-10 来源:牡丹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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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黑教发〔2023〕68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牡政教督办〔2023〕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围绕2022年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情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2023年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以及2022年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共6个方面、16个评价要素、57个评价点,在县(市)、区自评基础上,通过教育发展质量监测、社会满意度调查、实地督查和日常督导等方式,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了综合督导评价,汇总形成评价报告如下。

    一、教育基本概况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667所,在校(园)学生30.18万人,教职工3.16万人。其中:省属驻牡高校5所、市属高校2所、非学历职业院校1所,共有在校生8.12万人、教职工6687人;幼儿园415所,在园幼儿3.03万人,教职工5760人;小学113所,在校生8.11万人,教职工7729人;初中79所,在校生4.79万人,教职工6109人;普通高中29所,在校生4.2万人,教职工4098人;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生793人,教职工162人;中专10所,在校生5353人,教职工372人;职业高中7所,在校生1.08万人,教职工817人。

全市现有校外培训机构200家,其中,艺术类培训机构188所,高中学科类培训机构4所,体育类培训机构5所,科技类培训机构2所,其他类培训机构1所。

二、履职尽责主要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四百四讲”和100支宣讲小分队为抓手,率先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覆盖师生18万人次,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全市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能力作风建设年”为载体,完善“四个体系”落实机制,将教育优先发展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市中小学共配备专职书记41人、专职副书记157人,完成率达到100%;各学校全部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将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党的建设有关内容规范写入学校章程;率先在全省创新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5+2”制度清单,省教育厅推介了我市做法。三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束惩治、制度建设、思想教育3个方面聚焦发力,加大违规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等教育“微腐败”整治力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抓住教材、课堂、网络等关键环节,严密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强化思政课建设。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确立首批市级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基点校10个、首批名师工作室5个,助力打造高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金课教师团队;建设300节“云端思政课”,百余名高校学者为我市中小学生云端授课,《中国教育报》《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相继报道,红色思政品牌在全省叫响。二是深入推进五育并举。大力开展五色教育,创新打造体育“1236”育人模式,构建美育“1345”工作体系,规划11条冰雪研学路线,开发百余门研学课程,6个艺术作品参加全国展演,创建“学农”劳动教育基地89所,“传统工艺”劳动教育基地120所。我市《舞动冰雪筑梦冬奥》在“新华社”刊发,全省第18届学生运动会和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总决赛在我市成功举办。三是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制定《牡丹江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试行)〉实施方案》《牡丹江市区初中教育质量评估细则》。按照省规划进度,中小学校自评、县级审核以及普通高中学校接受市级评价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各级各类教育。一是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新建、改扩建公办园6所,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1200个。2022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1.7%,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9%。公办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全部落实。宁安市在全市率先通过省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评估验收,海林市获批“省级学前教育保教试验区”。二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十四五”时期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牡丹江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宁安市获批我省首批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创建县。2022年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67所,新建塑胶运动场10个,新增教学辅助用房面积2.38万平方米。新建牡市第21中学、海林市林海实验小学、东宁市第五小学投入使用。2022年所辖10个县(市)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范围。三是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依托优质教育资源对县域普通高中开展市级托管帮扶工作,市区高中与县(市)高中开展结对帮扶、联合教研,穆棱一中与吉林大学、海林高中与牡丹江师范学院建立起托管帮扶关系,省东南部地区民族高中校长调研座谈会在我市成功召开。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聘补充专任教师55人,专任教师人数达到3183人;选课走班教室能够满足选课走班需求;新建理化生实验室9间,基本达到实验室建设标准。四是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成立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共同体,搭建“政企校行研”平台,印发《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争创省市共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成功申报“黑龙江省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培育项目”、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全市7所公办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五是大力扶持特殊教育发展。全市6所特殊教育学校全部通过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县(市)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年度适龄(6周岁)残疾儿童的教育安置评估率达到100%;送教上门服务学生417人次,交通费全部保障。

(四)大力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一是突出师德师风考评机制。各县(市)区严格落实《牡丹江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创新师德教育方式,推荐选拔师德事迹突出的36名教师,开展“每周一师”宣传活动;开展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治理专项行动,严格查处教师违规失范行为,累计派出532个检查组,7127人次,对8559处重点场所和小区开展了违规补课检查,查处违规教师11人。二是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共交流教师774人,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11.93%,其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209人,占比达到27%;交流中小学校长111人,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校长的31.18%。三是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完善教师工资保障“两大机制”,各县(市)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水平,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五)不断强化教育保障服务力度。一是教育投入得到优先保障。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3.93%;市级各学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方面,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分别增长0.70%、7.98%;9.16%、6.04%;所辖10个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全部实现增长。二是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项目建设,全市各学校宽带互联网接入率达100%,县(市)区教育专网建设率实现100%。农村“三个课堂”实现常态化按需应用,覆盖率达到100%,教育信息化应用率持续提升,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更加深入。三是学生体质健康和饮食安全稳步提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各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比率达100%,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率达到100%,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防控实现年度目标。202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较2021年提升超过10%。四是校园安全建设不断增强。严格校车管理,非标准化运营校车全部清零,有需求农村学生100%获得校车服务;落实防护设施安装任务,完成楼宇防护设施加装,保安配备、校园封闭、护学岗、一键式报警及视频监控联网、校门前防撞隔离墩实现“五个”100%;建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未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六)“双减”专项督导效果突显。实施“双减”列为督导“一号工程”,着力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成为全省首家完成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与开通线上支付“双百”的地区,完成285所艺体、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权移交;强化校内“提质减负”,认真落实“五项管理”,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积极发挥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作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2个工作案例入选全国“双减”和责任督学工作优秀案例。市教育、检察院、妇联联合制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意见》,构建家校合作育人新体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未全面实现。2022年,全市、市本级及所辖10个县(市)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全部实现增长;全市中职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下降,其中市本级和海林市、穆棱市为负增长;另外,还有穆棱市普通高中生均指标下降,西安区初中生均指标下降,海林市、东宁市、东安区幼儿园生均指标下降。2023年宁安市有两个季度教育支出序时进度在全省排名落后。

(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存在短板。公办幼儿园资源仍然不足,2022年绥芬河市、西安区、爱民区、阳明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达标。个别县(市)区存在只核定幼儿园编制未配齐人员问题。公办园非在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落实不到位,未实现为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依规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幼儿园园舍条件未达到规定建设标准。个别幼儿园存在小学化倾向问题。

(三)办学条件存在差距。义务教育生均教学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不足,音、美、劳动专业教室数量,音美教室面积普遍不足问题未得到根本改善,其中市本级老城区、绥芬河市、东宁市、东安区、西安区等缺口较为明显。中小学教育教学仪器设备老化和数量不足现象普遍存在。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等地的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数量不足,实验室配备不达标。宁安三中整体办学条件不达标,需尽快迁建;牡丹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个校区各有一栋被鉴定为Dus 级的教学楼已停止使用,需翻建解决安全隐患。

(四)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师队伍存在学科结构性短缺,艺体学科专业教师数量不足、校际差异系数偏高,普通高中地理等学科教师普遍不足、专职实验员不齐等情况仍然突出。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由于生源锐减,师生比例失衡较为严重,富余教师较多。6所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配备没有达到省定标准。穆棱市、绥芬河市拖欠特岗教师工资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

(五)“双减”工作落实有待加强。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已经完成校外非学科教育机构的移交工作,原教育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已作废,现监管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不及时,管理机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强。

(六)中小学生体质健康需要改善。有的学校保健教师配备配备不齐全。基础教育阶段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综合优良率与国家“不低于50%”的规定标准还有差距。近视率防控工作未完成年度下降1%的责任目标。

     四、督导评估建议

(一)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履行教育职责意识,特别是财政、人社、编制、住建等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将优先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落实落靠。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提高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占比,加快教育预算支出序时进度,确保教育投入实现“两个只增不减”。要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普通高中达标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教育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强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一是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保障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和经费支出渠道,保证教师工资在同等条件下同工同酬。要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要保障编内编外教师在福利待遇、培训、评优等方面一视同仁。二是要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补齐未达标幼儿园在办园条件、玩教具、图书配备等方面的短板,改善办园面貌,提升办园水平,实现城乡幼儿园之间、公民办幼儿园之间的高位均衡。对2017年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进行排查,完善未达标园整改规划,合理安排资金,加大整改力度,尽快完成整改重点推进宁安市通过我省首批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国家督导评估验收。

(三)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县(市)区要把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定期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责任,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以及年初制定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问题整改清单,进一步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特别是对运动场地、教辅用房和音美教室等的投入,对标对表、逐一销号,全面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切实抓好各学校校园文化和校园环境建设,突出地方和学校特色,发挥好环境育人功能。要加强对学校实验室的改造升级,确保其数量达到要求,满足当前教育教学改革需求。

(四)深入落实“双减”及学生健康工作。持续强化“双减”政策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现有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要注重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确保每个学校都能够配备足够的专职保健医或保健教师,教育、卫健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改善工作;加大近视防控教育力度,要将视力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定期开展视力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家长对近视防控的重视程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时间。

(五)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科学制定完善教师补充规划,有针对性的招聘补充教师,有效解决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学科结构性短缺等问题,切实保障教师待遇、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梯队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有针对性的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深入实施“县管校聘”,加大骨干教师交流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鼓励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教师之间的知识共享和经验传承。

(六)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政府部门协同合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持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整治,按规定位置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四级管理举报电话,切实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疏导,提升校园安全治理水平。要结合实际,对设置在二层以上图书室的安全性做出科学研判,尽可能将存放图书的图书室从高楼层搬至一楼,避免因楼板过载发生安全事故。

 

 

 

 

 

来源:牡丹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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