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当值领导、工作人员不在岗、用语不规范、大厅群众排队人数过多等问题
1、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3月19日,省暗访组暗访时确时存在带班领导李莉(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因支队开会不在岗,窗口民警田金强因休假连续2天不在岗问题;工作人员用语不规范、照相室排队人数较多情况属实。
2、整改情况。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加大窗口服务作风整顿力度,严查重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并责成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讨,充分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落实《出入境办证大厅应急预案》,加强对接待量急剧增长、软、硬件故障、影响或可能影响接待工作事件的处置。
二、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办理中心2号、4号、5号窗口无人在岗问题
1、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3月19日,暗访组暗访时2号窗口辅警人员高继芳拿着水杯去添加热水,并去洗手间,这期间没有让同事替班;4号、5号窗口为业务扩展预留窗口,无人在岗情况属实。
2、整改情况。市公安局进一步明晰窗口职责,显示屏上标识“预留工位”字样,有效避免群众误解。严格按照窗口服务要求,落实AB角服务制度。安排领导在办理中心带班,带头接待服务群众,保障中心工作时间和接待秩序,杜绝空岗情况。
三、海林市人民法院柴河法庭指示牌标识被胶带缠上,法庭办公楼也无标牌,只有“人民法庭”字样,是何原因并无告示问题
1、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2018年12月24日,省高院下发《关于在农垦林区和伊春大兴安岭林区法院机构改革中设立更名撤销人民法庭的决定》(黑高法〔2018〕286号),海林市人民法院柴河人民法庭被撤销,省院紧急通知要求柴河法庭于2018年12月27日17:00前必须摘牌。柴河人民法庭共有办公楼牌和指示标牌两块牌子,法庭接到通知后,立即摘掉办公楼牌。指示牌标识为整体构造,拆除难度大,故将柴河法庭指示牌用胶带缠上。
2、处理决定。针对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法治环境专项组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海林市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高度重视,派专人到柴河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对相关负责人郭玉洁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要求立即整改。
3、改进措施。目前,被胶带缠上的法庭指示牌已被拆除,并在明显位置张贴了相关公告,向辖区群众说明法庭撤销情况。海林市人民法院已制作公告板,向涉及上述情况的柴河镇和长汀镇辖区群众告知法庭已撤销及继续受理案件等事宜。
四、林口县公安局民警杨永彬驾驶单位号牌黑C0685警制式警车疑似超速和家属搭顺风车问题
1、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2019年4月3日上午,受单位指派,林口县公安局民警杨永彬着警装驾驶单位号牌黑C0685警制式警车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将林口县刁翎镇邢某某家耕牛被盗案提取的生物检材送检。返程时搭载正在牡丹江市出差妻子栾伟丽回程。在牡丹江至林口G11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杨永彬未注意到驾驶的警车有超速行为,机动车信息查询号牌黑C0685警警车没有违章信息。
2、处理决定。林口县公安局鉴于杨永彬存在驾驶警车超速行驶、公车私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一)项、第九条(一)项之规定,决定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对杨永彬提醒谈话。
3、改进措施。林口县公安局进一步深入开展特权车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执纪活动,对全局警用车辆管理使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全局民警、辅警监督。
上述问题,反映出继去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以来,在持续的高压态势下,一些部门、单位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窗口服务不优、纪律作风不严等问题。这充分说明个别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坚持不懈地把作风整顿抓在手上,也说明个别单位和人员对纪律约束置若罔闻,对作风顽疾视若无睹。对此,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坚决反对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作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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