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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情况
市营商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时林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伟华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设营商工作体系
2019年,市营商局组织全市各部门,通过传统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网络平台微信微博等,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我们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构建了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的体制机制,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牵头协同全市各中省市直部门、县(市)区和公用企业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立了由30家单位组成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高位推动涉环主要责任部门的优环各项举措。完善各项政策机制,印发了《2019年度牡丹江市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意见任务分工》等重要文件。构建了全市营商环境协同建设的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保证了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好营商局在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领唱”作用和统筹作用。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为了回应广大群众网上办事的需求,方便服务群众,市营商局搭建我市政务服务网,集网上办公、服务群众、政策宣传、政务公开、社会监督等功能于一体,通过积极运用互联网传播功能,架起了我市政务服务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的网上桥梁,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功能齐全的网上服务。
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四)推进“五公开”情况
我局于2018年年底成立,在原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工作。重新整理公开了机关内设机构和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全面梳理和完善了应予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依据;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承办部门、审批程序流程图;公开局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各类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活动,各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和有关文件、公告和统计数据;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开市营商局工作动态;逐步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重点抓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落实;开展营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调研,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审批程序和公开形式。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市营商局注重建立健全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推行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机制,做到政务公开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具体落实、有人考核监督。二是建立健全推行政务公开的宣传联动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推行政务公开的制度管理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推行政务公开的延伸拓展机制。五是建立健全推行政务公开的载体发布机制。六是建立健全推行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
(六)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牡丹江市营商局开通“牡丹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微信公众号,聚焦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主要任务,宣传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建设民生大厦、打造数字政府、狠抓环境监督、推进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截至目前,共发布50余篇讯息,总阅读量达3000余人次,单条浏览量最高达1732次,助力企业、群众及时掌握各类政策利好。
(七)“中国牡丹江”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公开情况
重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情况,目录下设的六个子栏目的内容均已公开,市营商局2019年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即将编制完成,近期将在《中国牡丹江》门户网站予已公布,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并落实了责任人。
编撰了《牡丹江市营商局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更新了政府信息目录;共发布各类公开事项、工作信息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1 |
11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6 |
减32 |
1009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59.4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它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二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 法 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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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市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有了一定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力度尚需加大等。
新的一年,市营商局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以办事不求人承诺为标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一)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坚持依法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把着力点放在社会关注、群众期待的重要事项上,依法将营商工作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部署、法律法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内容详实、广泛,并使内容与栏目相对应,扩大群众对优化营商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形成准确、及时、全面的履行政务公开责任的工作机制,使市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抓住政策利好机遇
目前,全国营商环境条例已经颁布,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面对全国全省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利契机,我局将抢抓机遇,将学习国家条例与省条例结合起来,一并深入贯彻落实。深入研学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的新要求、新举措,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优化营商环境经验,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通过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在全市范围营造“人人皆是环境”“处处关乎环境”的浓厚氛围;通过对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建设的进一步探索和实践,继续加深营商环境领域改革,协同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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