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工作专班牵头单位:
现将《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
工作专班实施方案(试行)
为切实发挥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 (以下简称督导专班)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牡丹江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压实牡丹江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责任,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体验感、获得感,努力打造独具特色的牡丹江营商环境品牌,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
督导专班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制度的组织实施,督促完成我市专项行动确定的213项重点任务,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动态调整补充的其他任务。
(一)制定督导考评工作计划。围绕督导考评工作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全年督导考评工作计划(附件1),逐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并按计划推进落实。
(二)落实督导考评工作制度。按照《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制度(试行)》和《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工作制度》,结合督导考评工作实际做好细化落实,确保工作有序运转。
(三)成立督导联系工作小组。认真落实省委“四个体系”要求,切实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作用,进一步明确专班内部架构,工作专班下设2个督导联系工作小组(附件2),分别由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负责,成员由相应牵头单位具体负责人员和优环办人员组成,承担日常工作推进督导任务。
(四)构建督导考评工作载体。建立“一册两表三单”,作为开展督导考评工作的重要工作载体和依据,并实行重点工作 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
1.“一册”(重点工作任务账册)。在1-19牡丹江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优化提升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基础上,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总账册,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工作进度、成果展示、考评要点,以及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等关键要素。
2.“两表”(重点任务分解表、重点任务进度表)。建立重点任务分解表(附件3),实行星号管理、挂图作战。建立重点任务进度表(附件4),每月研判推进态势,每季开展时序分析、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动态调整。
3.“三单”(提示单、督办单、约谈单)。根据重点任务完成进度和质效情况,对工作推进组织不力、重点任务完成滞后的工作专班进行预警提示、挂牌督办,对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约谈(附件5)。
(五)落实督导推进工作机制。聚焦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完成情况,实行“周简报、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常态化督导”推进机制,相关督导结果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1.周简报。每周以工作动态形式反映专项行动中工作专班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工作专班组长,并供各工作专班互学互促互鉴,共同提高。
2.月调度。每月调度一次工作专班工作进展情况,可围绕全面工作落实、专项工作推进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采取召开会议、调阅材料、现场检查、情况通报、约谈问询等形式,及时推动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
3.季通报。根据“一册两表三单”数据分析,每季度“晾晒 ” 工作专班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质效、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6月、9月、12月调度会议,分别通报工作专班推进及排名情况和典型案例,交流经验、反思差距;12月调度会议总结全年工作,通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4.年考评。通过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检验工作专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效。
5.常态化督导。按督导考评工作计划对专项行动和营商环 境评价重点任务,分类分组通过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督导,核实推进情况,并督促问题解决。由督导联系工作小组负责。
(六)落实考核评价机制。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按照《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考评实施方案》实施,考评情况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重点考评专项行动任务完成质效、动态调整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创新性改革举措、按规定要求及进度参与“擂台赛”活动,以及专班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和运行等情况。
(七)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按照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等重点工作部署不力,严重影响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体工作进度质效、造成恶劣影响的党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将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八)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专班在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评价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新闻媒体和内部信息载体,积极复制推广并强化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在督导专班组长、副组长领导下,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营商环境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督导,加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地生效。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责任分工,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负责日常督导工作,市委组织部和市营商局牵头负责督导考评工作,市纪委监委牵头负责监督问责工作。
(二)强化工作推进落实。督导专班要严格落实《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制度(试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工作专班不折不扣落实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评价各项要求,客观公正组织考核评价,严肃查处、及时移交问题线索,推动年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务必严肃工作纪律。督导专班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保密等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督导考评工作规范、公正、高效、透明。
附件:1、督导考评工作计划